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决策部署,推动财政支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碌曲县财政局强化财政支农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做好财政支农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大力支持“三农”发展,持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力量促发展。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量挂钩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今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0万元,为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二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全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及时制定涉农整合方案,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按中央、省级规定的涉农项目整合范围进行整合,2023年结合我县实际,整合9个部门相关涉农资金12078.81万元。
三是拓展支农政策保障资金来源。在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加大农牧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是加强“一卡通”兑付管理,规范惠农补贴发放。持续加大惠民政策落实力度,创新和健全“一卡通”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五是积极争取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加强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密切与东西部对口帮扶地区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东西部协作资金助推农牧村经济提质增效。
六是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明确资金使用部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资金绩效有关工作要求,严把资金兑付审核关。充分利用财政数据平台数据归集、整理、分析和预警功能,及时跟踪监管每一笔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督促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同时,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涉农专项资金有效、有序、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