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请各地督促指导公证机构落实本指导意见。公证机构可以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精简公证证明材料。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再让当事人提供。
三、根据公证执业实际,需要在本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采取上述办法仍无法完成证明材料收集,导致不能满足出具公证书条件的,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
附件
一、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涉及不动产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二)(法人、非法人组织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不动产权利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法人、非法人组织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四)(自然人申办)动产物权委托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动产物权权利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法人、非法人组织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六)一般事务性委托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5.有遗嘱的,需提交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商标转让声明
2.受让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赠与人与受赠人系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者其他含有赠与意思表示的文书;
五、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遗嘱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二)处理事务的遗嘱
2.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六、公司章程
2.公司章程文本;
4.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
6.事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文。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亲子鉴定报告;
八、出生(婚生子女)
2.出生证明;
九、生存
十、死亡
2.死亡证明;
十一、身份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监护
2.被监护人身份证明;
4.被监护人为成年人的,提交对被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确认的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监护人为成年人的,提交对被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确认的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与被监护人形成监护关系的监护协议等证明;
(五)因死亡户籍注销
2.因死亡注销户籍的证明;
(六)因迁移户籍注销
2.因迁移注销户籍的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取得遗产管理人身份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十三、住所地(居住地)
2.申请人户籍证明;
十四、学历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十六、经历
2.经历证明及关联性材料。
(一)职务
2.职务证明及关联性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十八、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非法人组织资格
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一)无犯罪记录
2.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十、婚姻状况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丧偶未再婚
2.结婚证明;
(四)已婚(初婚)
2.结婚证明;
(五)已婚(再婚)
2.结婚证明;
二十一、(非继承)亲属关系
2.关系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十二、收入状况
2.收入证明及关联性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十四、票据拒绝
2.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十六、指纹
二十七、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十九、证书(执照)
2.申请公证的证书(执照、其他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十一、保全证据
2.申请人与保全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
(一)拍卖
2.申请人资质证明;
4.拍卖师资格证明;
6.拍卖须知及拍卖规则;
8.需要对结果一并监督的,提交结果确认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需审批或者公告的,提交批文或者公告。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奖池的原始数据;
5.需要对结果一并监督的,提交结果确认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参会人员身份证明及现场签到名册;
5.股东会决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摇号的原始数据;
5.商品房(经适房、两限房)的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六)升学派位(摇号)
2.派位(摇号)的规则、公告、通知;
4.生源名册;
6.需要对结果一并监督的,提交结果确认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招拍挂活动的公告;
5.竞买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明;
三十三、合同(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三)离婚协议
2.婚姻状况证明;
4.涉及子女抚养的,提交子女的身份证明、出生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财产权利证明;
(五)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协议
2.婚姻状况证明;
4.涉及子女抚养的,提交子女的身份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七)解除收养协议
2.收养关系证明;
(八)抚养协议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之间以及与被抚养人关系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抚养权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财产权利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协议涉及具体的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证明;
5.对被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确认的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十四)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为自然人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4.不动产权利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许可(转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5.赠与人与受赠人系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存在共有人的,房屋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
(十八)金融贷款合同
2.债权人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4.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十九)融资租赁合同
2.融资租赁业务许可证;
4.财产权利证明;
6.承租人、担保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1.申请人身份证明;
3.股权证明;
5.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交决议、批文或者股东同意书。
本清单所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例举材料,由公证机构根据所办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一)自然人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等;
4.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等;
(二)组织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本清单中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办公证的,代理人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查档资料、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等。
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公安机关出具载明死亡日期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死亡(继承)公证书、人事档案等。
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婚姻状况证明、收养登记证,村(居)委会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