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2022-05-13   作者:碌曲县司法局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碌曲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中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相关内容。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的信息目录

在县级司法行政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司法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二)司法局领导简介,照片;

(三)司法局以政务名义下发的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现行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

(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五)相关业务工作信息;

(七)行政事项办事指南;

(八)表格下载;

(九)办事咨询方式(或常见问题)。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碌曲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目录》。

1.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碌曲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qu.gov.cn/)网上公开。

2.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法律需求,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碌曲县政务

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详尽、明确;如有可能,可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本单位只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处理

(1)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

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采取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实。

(2)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3)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

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作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的

处理。

3.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单位文件规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财政。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碌曲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勒尔多东路1号左侧附属楼四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747200;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41-6621106,传真:0941-662106。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

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

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

申请人。申请人对申请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投诉,投诉机关:碌曲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941-66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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