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碌曲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碌双随机办〔2024〕1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开展落实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按照“坚持规范透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的要求,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增强交通运输企业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力,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时间
2024年4月份至2024年11月中旬。
(二)抽查范围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公路建设工程企业。
(三)抽查方式
1.部门抽查方式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工作。
2.部门联合抽查方式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成员单位执法队人员,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工作。
(四)抽取比例及频次
1.原则上按5%的比例抽查,可根据实际数量调整抽查比例,但不得低于2家。
2.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行政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次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
(五)检查内容
1.对全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及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3.对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4.对全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5.对全县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站在全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联系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重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交通运输企业计划工作。
(二)严格抽查纪律。抽查人员在被抽取的企业主体实施检查时,不能妨碍企业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务,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对抽查操作以及检查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流程准确、执法严格、公示及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公示抽查结果。抽查人员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结果录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中,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企业主体,要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应的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企业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
附件:《碌曲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