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2022-05-13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碌曲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的信息目录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碌曲县水务局行政领导简介,照片;

(二)碌曲县水务局以政务名义下发的涉及本单位业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本单位现行的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四)制度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五)相关工作信息;

(六)碌曲县水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七)行政事项办事指南;

(八)表格下载;

(九)办事咨询方式(或常见问题)。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qu.gov.cn/)网上公开。

(2)通过单位网络平台、电视、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单位政务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碌曲县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碌曲县政务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2)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政务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单位文件规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财政。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碌曲县水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勒尔多东路1号--行政中心二楼(201-204)室。

邮政编码:747200;办公时间:上午:8:30—11:12,下午:14:30—16: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41-6621158,传真0941-6621158;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机关:碌曲县水务局办公室,电话:0941-66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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