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03-03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自然资源局正科级建制,现有正科级3名;副科级8名。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财务室、档案室、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股、地籍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本单位现有1个独立核算单位,现有人数80人其中包括4个遗属,退休1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9526.2万元,支出总计113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6.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8万元,占6.5%; 项目支出10623.2万元,占93.5%。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3.7万元,较上年减少184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2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95.7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72.1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729.7万元,项目支出1062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类补发、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10623.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车均维护费2万元,接待费0.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4万元。

(四)科目情况说明。2019年度2200105科目结转31万元,2200110科目结转35.7466.38万元,因今年没有这两个科目,将两个科目的结转填到2200199科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