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应急管理局
2023-03-2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机构简介

碌曲县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3月挂牌成立,根据中共碌曲县委办公室、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碌曲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编制规定》的通知(碌办发〔2019〕80号)精神,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下设办公室、应急指挥股、安全监督管理室三个股室;根据中共碌曲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碌曲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编制规定》的通知(碌机编字〔2019〕38号)精神,隶属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碌曲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管理碌曲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二、领导简介

才华加,男,藏族,中共党员,碌曲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全面工作,包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三、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管理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全县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发展需要,按照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请求上级调动州级应急救援资源,并负责与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对接;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辖区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跨辖区县市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指导组织建立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拟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县外交流与合作,依照国家和省州上的指令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县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查处和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级机构:

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

(一)负责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应急值守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报送和分转,以及举报信息的接受、分转等工作。

(二)组织有关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监测监控系统、预警预报系统实施检查维护、提升安全风险监控技术水平。

(三)承担收集、统计、上报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跟踪研判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

(四)负责全县应急救援事务服务工作。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中介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负责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网络安全、通信及无线电管理

(五)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支撑服务、组织监测防控技术研发和应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的获取、共享、利用和开发工作。

(六)研究全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平台对接等工作。

(七)负责协调联系应急管理专家咨询机构和专家组成员,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组织评估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负责受理安全事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

3、受主管局的委托,负责对全县工矿商贸领域瞒报、漏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实施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结案,并进行处罚;

4、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油气管道等行业生产经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注规的行为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结案报批、结案、处罚,组织查处事故中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

5、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工营单位作,参与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依法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工商贸、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教育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监测检验工作进行法监察,对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碌曲县勒尔多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41-6621072

负 责 人:才华加

上班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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