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2015年社保工作情况
2016-12-02  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今年,我州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基金征缴和支出实现了同步增长,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的社会认同感和普惠性进一步增强,使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一是社保扩面成效明显,基金征缴稳步增长。年内,我州以建筑行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新的非公经济体为对象,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至11月底,全州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15万人(次),占常住人口的87%以上。其中,城镇各项社保参保人数达25.29万人(次),除去享受养老、医疗离退休待遇人员,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达22.59万人(次),平均缴费率达92%以上。全州各项社保基金征缴4.65亿元,净增6200万元,支付各项待遇3.9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5.86万人,净增5500人,参保率98.12%,续保率98.89%,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全面落实政策,适时提高社保待遇。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养老金调整政策,及时为全州6796人调整了养老金,调整后养老金水平达到1818.36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9.56元。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失业金发放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长了10%(合作市1109.9元,玛曲等三类区1029.6元)。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统筹年度住院费最高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并调整了床位费、材料费等6项报销比例,城镇职工住院费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85%。适时调整了企业因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抚恤金月人均增资91元,生活护理费月增资229元,伤残津贴月增资192元)。落实省州民生实事,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38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120元);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到95元(中央70元、省级15元、县市10元);全州7.82万60周岁以上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基础养老金补助,养老金发放率100%。

 三是推进制度改革,完善社保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工作,各县市数据采集达到65%以上。开展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调查,配合完成了省政府实地督查,切实加大了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改革,出台了《甘南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衔接联系人保公司,为400多人报销近两年大病住院费用226万元,有效减轻了病患经济负担。出台了《甘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直接结算办法》,与兰州市10家省市级医疗机构签订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并启动实施,结合我州实际将全州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已实施直接结算5人,报销费用4.25万元。协调省人民医院帮助我州开发的异地就医结算软件正在调试阶段,明年将全面推广应用。启动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完成了年度参保3481人、缴费154万元的目标;在夏河县开展了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运行安全,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工作力度,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管理及奖励办法》,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年内安排相关部门对全州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岗位风险管控,强化了基金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力度,现场认证离退休人员800多人。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医保人员住院情况的监管,防止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

 五是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以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经办,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培训监管,严格纪律要求,规范业务流程,提倡文明用语,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了社保经办队伍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完善社保信息披露制度,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大就业”信息系统已经覆盖到乡镇(街道)社区应用实施。特别是在省人社厅和省社保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州被列入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优先试点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年内完成了35.86万名参保城乡居民的身份审核工作,并在舟曲、卓尼、玛曲县发放了12万张社会保障卡。

 加强执法监察,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今年,我州着眼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州政府出台了《甘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细化工作要求,切实加大了对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管指导力度。

 一是加强了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执法检查。年内引进农民工实名制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全州投入运行,采集了12.6万多名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台账,开展了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全年检查企业398户,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2000份,补签劳动合同1000余份,涉及在岗职工11523人、农民工4103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3%和91%。广泛宣传劳动保障“一法三条例”,敦促工地设立公告栏,公布企业主体基本情况、工资支付规定及发放情况、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

 二是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和清欠专项行动。共接待劳动关系问题来访投诉举报145起,涉及拖欠工资农民工2085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902万元,现场处置发放工资200多万元,涉及农民工200多人,结案率达97%以上。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对全州200多家建设单位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资料审查、确认及退还工作,从保证金中支出700多万元为农民工发放了工资,从源头上化解了劳资矛盾。结合清欠专项整治,我州及时发出了《关于近期切实做好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紧急通知》,要求由政府以垫资或购买等形式支付拖欠工资,预防和避免造成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部分县市组织督查了在建项目、砖瓦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责令存在欠薪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年内,全州未发生因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