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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清查和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因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不健全环境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及制度等原因引发的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碌曲县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17日开始,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0人次。重点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矿山、水电、公路、砂石料场、屠宰加工、污水处理、医院、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饮用水源地、人口集聚区、自然保护区等21个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环评手续、应急情况、排污费申报、施工现场的防扬尘措施、建筑垃圾、洒水降尘、噪声、机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6家施工单位没有上报排污费申报表, 对此,监察人员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填报排污费申报表,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并向施工人员讲解了《全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通知》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环保法》、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使环境隐患消除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