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碌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碌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碌曲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文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贯彻落实党的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草案。(二)统筹规划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文化旅游产业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体广电和旅游建设项目,指导、监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四)承担全县公共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各类公共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古籍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五)对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文化、旅游产业业绩年度考核;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六)拟定全县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艺术和旅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网吧等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七)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八)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科技工作,负责并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申报。(九)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电和旅游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十)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十一)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十二)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和州级A级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十三)编制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十四)按规定编制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十五)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促销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工作。(十六)承担规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申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十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监测全县文化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全县特种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责任。(十八)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文化旅游组织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县居民赴港澳台文化旅游的有关事务。(十九)组织、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二十)归口管理全县文化、旅游社团资格审查。(二十一)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旅游工作和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三)行政审批事项:1.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2.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审批。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4.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和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5.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7.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8.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核。9.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10.娱乐场所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11.申请举办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文旅局归口管理县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一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电视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则岔石林景区、郎木寺景区、尕海湖景区管委会8个事业单位和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网络公司碌曲分公司和新华书店3个企业。
(二)机构设置
县文旅局机关现有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3个。 本单位现有1个独立核算单位。现有在职职工 141人;退休人员16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276.54万元,支出总计5524.38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082.04万元,增加692.9%,支出增加4661.77万元,增加640.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27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0.54万元,占98%;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52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90万元,占39%; 项目支出3350.48万元,占61%;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10.47万元,较上年增加2752.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下达计划迟,只有来年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7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6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9.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11.19万元,占8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06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6.5万元,占0.12%,其他支出354.11万元,占6.48%,较年初预算数明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3.78万元, 较上年增加103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公用经费560.12万元,较上年增加306.1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1.2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维稳、扫黄打非检查,文化市场检查等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1.0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取暖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55.9万元,上升51.8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视台演播室更新改造及调频台设备购置.文化馆图书馆设备购置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