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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碌曲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
2023-06-20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一.部门职责

碌曲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于2019年3月,属县财政一级拨款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和全县农业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业产业园区和农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和协调畜产品市场体系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指导农作物、动物养殖、农、畜产品采集加工等农牧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农业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耕地工作,稳定和完善牧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乡镇耕地利用、配套建设、耕地使用权、草畜平衡、草产业开发的管理工作和制定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和研究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上报、争取及实施,管理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畜牧改良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及农业农村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县内经营兽药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牧草、牧草种籽管理工作。

(六)组织、监督对县内动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负责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种畜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等工作,负责农牧业生产的抗灾、救灾、保畜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牧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和全县农业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牧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制度措施,规范农牧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减轻农牧民负担。拟订全县土地承包等重大农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村农牧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农牧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农牧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及改革和全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渔业资源保护、育种改良、农机局安全、牧草种植、农作物种植;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九)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宣传、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农业农村信息资料的统计、汇总等工作。指导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指导全县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指导全县产业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牧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牧业资金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的农牧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统筹乡村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乡村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乡村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乡村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农田整治项目,负责指导全县农村金融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改革进度情况,参与全县农村金融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金融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各金融机构新支农金融服务。

(十二)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包括农、渔、水利)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农业对外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十三)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负责上述各项工程规划、技术指导和牵头验收、报批工作;负责上述各项工程的资金管理分配、监督等工作。

(十四)负责制订全县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协调劳务输出培训、本地用工培训、农业渔业技术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组织的有关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月报统计工作,督促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县农民培训的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全县农民培训工作的考核、验收标准,参与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核。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农业农村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2.人员情况:实有人数68人,在职68人,退休38人,编制65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58个)。

3、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办:主抓农业农村办所有工作;农口数据统计、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农业保险、农业灾情统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厕所革命、数字乡村、人事工作、扫黑除恶、维稳、平安碌曲、矛盾排查。分管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种子站,经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应省、州农业农村局所有科室;协助局长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对接县政法委、县卫健局(县疫情防控办)、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残联、国安办。包抓双岔镇、阿拉乡。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畜牧兽医办:主抓畜牧兽医办所用工作;负责牧业改革,“十户联产”,全县合作社的办理及审核,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环境卫生整治、党风廉政建、安全生产、民族团结、联寺联僧、畜牧口各类统计年报,畜牧灾情统计,第二产业增加值,畜牧业救灾,草畜平衡、补奖政策落实,牧点整治,养殖场粪污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分管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审查,分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工作站和李恰如种畜场。对接省、州畜牧兽医局所有科室。协助局长联系县政协,对接县纪委、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保险公司、县金融机构。包抓郎木寺镇、尕海镇。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1863.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63.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831.06万元,增加1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人员工资,项目经费增加。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63.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7.9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1863.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1863.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63.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464.14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464.14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464.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预算:2023“三公”经费预算6.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5万元,培训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5.84万元,增加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二)公用经费支出

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54.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加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碌曲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一共有八项,项目一: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共计投入资金168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668.3万元,结余17.7万元,已上缴国库,执行率为99%。

项目二: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共计投入资金21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4.6万元,结余32.4万元,执行率为85%。2023年结转结余32.4万元为项目质保金。项目三: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共计投入资金10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7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四: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计投入资金,9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0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五: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计投入资金3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00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六: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计投入资金,1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七: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2022年动物防疫基础工作人员补助经费)共计投入资金2.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万元,执行率为100%。项目八: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渔业增殖放流)共计投入资金2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万元,执行率为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