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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碌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
2025-02-14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碌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2025年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传染病的防控,包括收集整理全县急性传染病发病、死亡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研究其流行因素,掌握行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报;依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染病管理,做好疫情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定期发送疫情简报,并监督检查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管理、疫情上报等工作。

2.负责全县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包括全县计划免疫和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冷链运转、人员培训、资料汇总上报,大力推广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查漏补种工作。

3.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指施

4.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作出学生健规检结果,将结果及意见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上级卫生部门。

5.负责全县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包括鼠疫监测,开展家庭灭鼠、包虫病、麻风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布鲁氏杆菌病、氟中毒等检测预防工作)

6.负责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包括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确诊、登记、报告、治疗和管理,负责结核病患者资料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分析评价和上报工作,检查和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开展肺结核病人痰检筛查和线检查及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开展结核病的监测,计报表上报,开展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包括VCT、监管场所、暗娼、性病、外来务工人员高危行为干预和检测,丙肝检测及性病艾滋病网络直报工作。

8.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包括负责全县慢病、重性精神病,职业病的防治、学生营养餐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疾病谱统计报告、死因监测及网络报告、数据分析等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工作(控烟、控油、控盐),开展全县公共场所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

9.负责开展传染病检验工作,包括临床检验、生化检验、理化检验和免疫学检验及微生物检验。

10.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11.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碌曲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宣传及监测工作,本单位属独立核算单位,现有正式在职职工39人,退休9人、遗属5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预算总计1765.18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预算收入合计88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59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支出合计88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59万元,占96%;项目支出31万元,占4%;上年结转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882.59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万元,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82.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7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1.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1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其他支出29.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会议费0.5万元。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2025年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绩效项目有3个,整体和项目已经全部填报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1、2025年免疫规划经费项目。

2.2025年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项目。

3.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