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实施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保护建设国家重点公益林。
2、承担双岔林场境内及西仓乡、玛艾镇、李恰如牧场境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国有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4、在县委、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林业建设工作。
5、负责向林区群众宣传党的林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保护森林资源,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6、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7、负责制定林场发展规划,做好各项林业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8、组织实施各项林业工作,完成林场的封山育林、幼林抚育、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苗木培育等工作。
9、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10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双岔林场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根据中共碌曲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碌曲县双岔林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碌机编字〔2019〕42号)文件,双岔林场核定事业编制9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设场长1名(副科级),副场长2名(正股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67.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86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和拨入运行补助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3.95万元,占99.29%;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01万元,占72.96%;项目支出394.02万元,占27.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2.9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8.86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和拨入运行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38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高海补贴和建房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2万元,占3.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9万元,占9.24%;卫生健康支出56.38万元,占4.01%;节能环保支出60.81万元,占4.32%;农林水支出1024.72万元,占72.86%;住房保障支出76.07万元,占5.41%;其他支出13.28万元,占0.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高海补贴和建房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升后工资基数增大、2023年有新招聘的护林员。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40万元,支出决算为7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职工工资晋升后工资基数增加,公积金基数增加。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搬迁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是因职工工资晋升后工资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费、住房保障金。
公用经费3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5万元,增长199.75%,主要原因是拨入运行补助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执行率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维修了护林防火宣传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 执行率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维修了护林防火宣传车。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 执行率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维修了护林防火宣传车。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主要是用于护林防火宣传。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46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碌财字〔2023〕299号运行补助资金、甘财振兴〔2023〕2号脱贫村帮扶工作队经费、甘财资环〔2022〕93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去外国有国家公益林)、碌财预〔2023〕11号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补贴(6-12月)、碌财预[2023]11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拉毛动知)、碌财预[2023]121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马宏云)、碌财预[2023]122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方华)、碌财预〔2023〕208号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斗格才让)、碌财预〔2023〕208号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拉毛东知、方华、马宏云)、碌财预〔2023〕995号车改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等1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67.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有1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有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碌财字〔2023〕299号运行补助资金、甘财振兴〔2023〕2号脱贫村帮扶工作队经费、甘财资环〔2022〕93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去外国有国家公益林)、碌财预〔2023〕11号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补贴(6-12月)、碌财预[2023]11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拉毛动知)、碌财预[2023]121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马宏云)、碌财预[2023]122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方华)、碌财预〔2023〕208号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斗格才让)、碌财预〔2023〕208号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拉毛东知、方华、马宏云)、碌财预〔2023〕995号车改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等12各项目绩效进行自评。通过自评,有1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有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
1.“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1.65万元,执行数为89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及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4万元,执行数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办公耗材、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付费用完成本单位年度的正常运转保障。
3.“碌财预〔2023〕229号运行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办公耗材、电费、差旅费和其他森林防火工作方面的支付费用。
4.“甘财资环〔2022〕93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区外国有国家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2.2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8.9万元,执行数为60.81万元,完成预算的23.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进展支付资金,2023年实际支付608120.8。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快项目进度,完成剩余部分资金支出。
5.“碌财预〔2023〕11号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补贴(6-12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了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补贴(6-12月)的支付工作。
6.“碌财预[2023]11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拉毛动知)、碌财预[2023]121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马宏云)、碌财预[2023]122号退休人员建房高寒补贴(方华)”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2万元,执行数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完成了退休人员高寒补贴、建房费支付工作。
7.“碌财预〔2023〕208号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斗格才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1万元,执行数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已完成了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支付工作。
8.“碌财预〔2023〕995号车改补助(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7万元,执行数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工作人员车改补助的发放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林场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和全年的收入支出情况,通过自评,有1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有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 绩效自评结果将编入2023年决算中,随同2023年度单位决算同步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