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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统计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经局务会议研究,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碌曲县统计局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结合碌曲县统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随意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二、抽查时间
2022年4月-2022年12月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比例
全县范围内执行“一套表”调查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企业。
抽取比例:100%。
四、检查方式
(一)常规监督检查
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本年度常规监督检查对象定为辖区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在监督检查之前,若有被检查单位退出基本单位名录库,或者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检查,未检查的单位个数将在“双随机”抽查中进行增补。
(二)重点监督检查
1.及时组织力量对上级批转、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加大对指令报送、代填代报统计资料等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3.加大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4.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和部门的统计监督检查。
5.加大对局机关专业股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统计监督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自抽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通过碌曲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年度统计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统计局局长任组长的检查组,检查成员为各专业人员。法制股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如遇其他客观原因,原定计划时间安排可以做适当调整,并提前告知有关股室。
(二)严格监督程序。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碌曲县对外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局各相关股室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惩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公示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监督、廉洁监督。要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和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附:1.2022年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