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碌曲县关于“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1月28日
碌曲县关于“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好社会救助的有关政策,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和谐碌曲的执政理念,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建立平台、完善制度、整合资源、落实政策等措施,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我县社会救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社会救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社会救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3、社会救助坚持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原则。
三、目的意义
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既能让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又能让国家的社会救助政策得到充分的落实,与此同时,更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卫生、人口、教育、住建、人社、水利、电力、广电、司法、残联、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县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集中调度,创制创新和情况交流等,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建立平台。县上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县民政局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民政社会救助业务及其它部门救助的衔接、联络、协调、监督及对象维权,各乡镇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平台。乡镇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的负责人担任,民政所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3、办理程序。
①申请:申请人按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资料交乡镇民政所。
②受理:乡镇民政所受理申请或转办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同时进行备案存档,并告知申请人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间。
③调查核实处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信息比对等方式真实掌握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分析申请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按程序依政策精准处置申请人诉求并督促落实到位。
④回复: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并作好相关思想工作。
⑤资料建档:民政所要分门别类将所有救助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真实、完整。
4、明确职责。
民政具体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项工作,同时还协调各部门专项救助。
财政负责社会救助资金预算管理和监督使用。
卫生、人口负责疾病及计生户应急救助。
教育负责教育救助。
房产和住建负责住房救助。
人社负责就业救助。
司法负责司法援助。
水利、电力、广电负责水、电、有线收费的减免。
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及残疾人康复。
扶贫负责对特困群众落实相关扶贫政策。
监察、审计负责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等。
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要及时受理和办理(或转办)各申请事项,保证申请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5、确定专人。全县各相关部门都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各职能股室要各司其职,落实救助政策,完成工作任务,乡镇各站所也要明确1名以上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各自负责的救助政策。两场、村(社区)也要明确1名民生服务员具体协助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6、经费保障。县、乡、村三级都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7、监督管理。政府将社会救助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县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单位履职人员要依法行政。同时还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及投诉要及时核实、快速办理,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努力完成各相关工作任务。
2、把握政策,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研读政策、把握政策、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处理对象诉求,使社会救助工作深得民心,困难群众得实惠。
3、注意方法,扎实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解读和认知,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要把握方式方法,加强协同配合,积极稳妥运用政策,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防止不稳定现象发生,对于矛盾集中的区域,要着重宣传政策,多做思想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执行政策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解决对象困难既要量体裁衣,也要落到实处。
4、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的落脚点。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并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