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碌曲县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23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碌曲县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州驻碌有关单位:

《碌曲县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碌曲县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的《甘肃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省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乡镇、村创建,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共建“七美碌曲”,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全县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加强卫生乡镇、村创建,使卫生乡镇、村覆盖率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重点加强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基层卫生创建工作,以基层卫生创建为抓手推动乡村爱国卫生工作,到2022年底,力争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个(郎木寺镇),创建省级卫生村2个(分别为郎木寺镇贡巴村、双岔镇落措村)。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把卫生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确保卫生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目标。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动员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创建卫生乡镇、村的积极性,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支持、主动参与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助推卫生创建。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把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已命名为“美丽乡村”和正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的村,全部申报创建省级卫生村。

(三)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农户庭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做好功能分区和布局。

(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积极倡导农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五)强化培训和督导检查。县爱卫办加强对乡镇、村创建工作的培训和督导工作,建立通报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把卫生乡镇、村创建情况纳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内容。

四、责任落实

卫生乡镇、村创建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面广,考核指标多,相关乡镇、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创建工作标准,逐类逐项加以分解,制定分阶段的任务与目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列出详细的创建计划,排出工作日程,抓好工作落实。相关乡镇、各配合单位要对本地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评估,按照《甘肃省卫生乡镇标准》、《甘肃省卫生村标准》要求,制订创建计划安排,加大对创建乡镇、村的指导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1.《甘肃省卫生乡镇标准》

2. 《甘肃省卫生村标准》

附件:1


甘肃省卫生镇(乡)标准(2016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党委政府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镇(乡)创建活动,镇(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活动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成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卫会办事机构、人员、经费落实。

(二)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活动纳入镇(乡)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有实施方案,有长效机制,以镇(乡)带村,整体发展。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三)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镇(乡)活动,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四)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80%。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五)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经常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和阵地,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六)镇(乡)卫生院(健康教育所)、村卫生室(所)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七)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8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八)食品、餐饮、理发、旅馆、浴池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九)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三、环境卫生

(十)镇(乡)规划建设合理,建成区路面平整,主干道无黄土裸露。下水道管网覆盖率≥70%,无堵塞现象。

(十一)垃圾中转站(桶)、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不影响镇容,数量足够,清洁卫生,定期消杀。

(十二)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建成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7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90%,有简易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十三)镇(乡)区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学校、卫生院及公共场所等卫生公厕达到100%;镇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十四)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现象。

(十五)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地面硬化,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管理良好。

(十六)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十七)建成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垃圾漂浮。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十八)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0%,人均绿地面积≥4平方米,路灯亮灯率≥80%。

(十九)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环境保护

(二十)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二十一)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要求。

(二十二)受人口规模限制或不适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镇(乡),生活污水要通过分散的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要求。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镇(乡)企业自觉接受环保机构监督,无违规排放现象。

(二十三)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转运、处理。

五、病媒生物防制

(二十四)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经费落实,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资料齐全可靠。

(二十五)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化学药物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二十六)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一项达标,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卫生监督

(二十七)镇(乡)区域连续两年内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镇(乡)聘有卫生监督员,村级聘有卫生监督信息员。

(二十八)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持有健康证。“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

(二十九)各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备餐具消毒、保洁设备,运转良好,操作规范。食品制售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

(三十)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三十一)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近两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暴发疫情。

(三十二)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三十三)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公厕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三十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防控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乙肝、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三十五)镇(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及时,处理规范,法定传染病漏报率<5%。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设立发热、肠道门诊,落实传染病初筛登记。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近两年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和死亡事故。

(三十六)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设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免疫接种安全注射率达100%;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七)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托幼机构、学校积极开展入托、入学儿童免疫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学生入学必需体检,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无瞒报、漏报现象。

八、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三十八)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

(三十九)社区、单位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四十)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附件:2


甘肃省卫生村标准(2016版)


一、组织管理

(一)建立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行政村委会主任担任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兼职爱国卫生管理人员。

(二)健全爱国卫生制度及村规民约,村内学校、单位、企业、市场等卫生制度落实。

(三)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村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80%。

二、健康教育

(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卫生科普进村入户,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村卫生室要通过多媒体、音像、印刷品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版面,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定期开展除四害防疾病宣传活动。

(六)村委会、学校、卫生室(所)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并劝告学生不吸烟、病人及家属等不在卫生室(所)内吸烟。

(七)村卫生室应建立本村居民不少于60%的健康档案,逐步开展慢性病人和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三、环境卫生

(八)村建规划合理。道路、公共场地平整、硬化,通户道路硬化率达80%以上;环境整洁,有绿化,有美化;住宅设计通风,采光良好。

(九)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十)有垃圾中转站(屋)、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果皮箱等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及周边沟渠无成堆、漂浮垃圾,树木、绿地无杂物悬挂。

(十一)重视生态保护,倡导绿色家园建设,污水、雨水排放通畅,无露天粪坑,无秸秆焚烧。

(十二)村内企业、建筑施工管理有序,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不造成道路堵塞、污染。

(十三)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禽畜圈清洁卫生,无蚊蝇孳生。

(十四)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四、改水改厕

(十五)供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5%。

(十六)对公共厕所和户厕实行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公共厕所改厕率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在60%以上。对传统旱厕实行严格卫生管理,无蝇蛆孳生。

五、病媒生物防制

(十七)定期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鼠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村民对四害危害健康知识知晓率≥90%。

(十八)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进行除四害化学消杀。

六、传染病防治

(十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十)村卫生室建设符合国家要求,开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

  

相关链接:
《碌曲县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