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智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5-12-16     浏览:

碌政发〔2015〕184号

碌曲县人民政府

关于东智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碌各单位:

接县委组字(2015)47号通知,经2015年12月9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东智布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顺祥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其江加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振华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朱玉平同志任县财政监督监察局局长;

道吉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和平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

英周草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吉爱萍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曹扎西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仁青道吉同志任县扶贫办监察室主任;

才让吉同志任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旦正吉同志任县双拥办副主任;

李武同志任县老龄办副主任。

免去:

李志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扎西东智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其江加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扎西当智同志双岔林场场长职务;

东智布同志李恰如种畜场场长职务;

英周草同志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旦正吉同志县工商局城关分局副局长职务;

仁青道吉同志郎木寺镇综治办主任职务;

华欠道吉同志拉仁关乡综治办主任职务;

才华草同志玛艾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吉爱萍同志西仓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扎西同志郎木寺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和平同志尕海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才让吉同志玛艾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请以上同志及时做好任免交接工作。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