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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碌曲县民政局决算公开说明
2018-07-21     浏览:

2017年民政局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碌曲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83年5月。暂无下级事业部门。

二、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退役士兵、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休所、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调处重大军民纠纷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负责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市“三无人员”、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五)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发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婚姻登记、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审批工作。

(九)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县民政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两个中心机构:婚姻登记中心和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民政局核定编制21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3人,退休4人。

四、决算总收支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2017年总收入为3595.67万元。

(二)决算支出情况:2017年总支出为3268.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51.11万元,项目支出291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282.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3177.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9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11万元,项目支出2640.42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8.8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64.43元,本年收入418万元,本年支出262.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0.31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共计支出8.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7.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出国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7.48万元,减少1.2万元,减幅13.82%。

1、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33%,因2017年上级领导督查及检查工作较为频繁;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18万元,比上年增加285.57%,增加部分全部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时野外地名数据采集及车辆损耗维修费

八、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2017年部门决算公务接待情况: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70人次,共支出1.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购置老年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设备及健身器械456180元,电梯220000元。资金来源于省级下拨彩票公益金。

(2)购置救灾帐篷一顶28930元,购置救灾被褥500套120000元,购置其他救灾物资20500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甘肃省碌曲县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