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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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管理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全县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发展需要,按照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请求上级调动州级应急救援资源,并负责与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对接;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辖区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跨辖区县市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指导组织建立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拟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县外交流与合作,依照国家和省州上的指令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县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查处和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①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
(一)负责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应急值守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报送和分转,以及举报信息的接受、分转等工作。
(二)组织有关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监测监控系统、预警预报系统实施检查维护、提升安全风险监控技术水平。
(三)承担收集、统计、上报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跟踪研判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
(四)负责全县应急救援事务服务工作。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中介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负责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网络安全、通信及无线电管理
(五)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支撑服务、组织监测防控技术研发和应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的获取、共享、利用和开发工作。
(六)研究全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平台对接等工作。
(七)负责协调联系应急管理专家咨询机构和专家组成员,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组织评估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拉毛加,男,藏族,中共党员,现任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主任,分管应急综合事务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及应急预案、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三抓三促等。
副主任才旦道吉,男,藏族,中共党员,任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局机关办公室。)
②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负责受理安全事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
3、受主管局的委托,负责对全县工矿商贸领域瞒报、漏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实施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结案,并进行处罚;
4、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油气管道等行业生产经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注规的行为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结案报批、结案、处罚,组织查处事故中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
5、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工营单位作,参与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依法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工商贸、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教育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监测检验工作进行法监察,对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工作。
(负责人:铁永瑞,男,汉族,中共党员,任碌曲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分管安全监察大队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及执法办案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3.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37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3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8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3.8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4.3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97万元,支出决算为4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77万元,支出决算为60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万元,提高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增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辆1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5%。从评价情况来看,有2个项目结果为“合格”。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通知项目、2022年度公用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8万元,执行数为2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