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碌曲县现行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20-11-24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碌各单位: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函〔2020〕71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现行规范性文件中与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利用本次清理的有利时机,结合《甘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州人大调研组对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指导意见,对我县应职能划转、部门名称变更,已过时限的规范性文件做了进一步清理,有步骤地宣布废止、失效、修改和继续有效。于9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碌政办函﹝2020﹞70号),各有关部门、单位遵循“谁起草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和文件清理标准,对我县2020年5月之前现行有效的38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清理工作,共梳理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根据各起草或负责实施部门的清理意见及审查情况,38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18件,废止的11件,予以修订的9件。现将《2020年度碌曲县现行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不再适用。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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