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智加、王元庆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5-12-16     浏览:

碌政发〔2015〕183号

碌曲县人民政府

关于代智加、王元庆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碌各单位:

接县委组字(2015)42号通知,经2015年12月9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代智加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免去:王元庆同志县工商局郎木寺工商所副所长职务。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