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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碌曲

碌曲县投资工商管理政策

发布时间:2015-07-14 11:29:0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1、外来投资者必须在碌曲县注册公司,注册资本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门不在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最低金额为300元。

2、外来投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100元;企业年度检验费50元,年度内已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年度检验费;企业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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