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
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县公安局概况
碌曲县公安局成立于1955年,现有警力321人,其中政法专项人民警察为131人,事业编人民警察为22人,事业编干部14人,工勤干部26人,辅警128人。按职务分:副县级侦察员1人、正科级侦察员13人、副科级侦察员39人、科员78人;按文化程度分:研究生学历6人、大学学历161人、大学专科133人、中专以下21人;按性别分:男性258人、女性63人。现有局长1名、政委1名、常务副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工室主任1名。
按照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规范要求,碌曲县公安局目前下设16个内设机构:政工室,情指中心,治安管理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办公室,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大队,督察审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特警大队;2个内设直属机构:看守所,拘留所;7个派出机构:玛艾派出所,郎木寺派出所,尕海派出所,西仓派出所,拉仁关派出所,双岔派出所,阿拉派出所;
二、领导简介
杨龙宝,男,藏族,198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碌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三、公安机关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工作,协调侦办县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案事件。
(四)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开展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六)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办涉及全县的金融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七)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县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禁毒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碌曲活动期间的安全警(保)卫任务。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负责公安装备,被装,业务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拟定公安队伍从严管理工作规定,指导全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组织,开展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41--6621321
办公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公安巷8号
联 系 人:杨龙宝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