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单位简介
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前身为碌曲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机构改革,于2007年更名为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碌曲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10号)文件、《中共碌曲县委办公室、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碌办发[2019]65号)文件要求,2019年机构改革后加挂碌曲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是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项目和经济运行综合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办等3个股室。
二、领导简介
苏奴次旦,男,藏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三、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全县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负责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落实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规模及投向和结构优化目标,编制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政府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债券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承担项目办、项目督查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职责、承担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批。负责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上报)或各类民间投资项目工作。负责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申报和审批、核准、备案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权限内生态、黄河项目上报审批,指导、协调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以工代赈方针、政策;负责争取国家、省、州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上报及下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设好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事项;承担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整合生态文明小康村投资,指导乡镇完成年度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任务,对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验收。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二级内设机构
(一)碌曲县政府项目办公室,隶属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制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各部门上报投资,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2、负责全县中长期规划、重点规划、“3341”、三年滚动计划等重大项目库的论证、储备和完善工作
3、确定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对各行业部门上报并列入规划的项目,项目办从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做到全程衔接协调服务工作。
4、按照国家政策投资导向,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做好民间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5、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切实做好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稽查工作,确保国家投资的透明使用。
6、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栋,男,藏族,1986年11月出生, 中共党员,现任碌曲县政府项目办公室主任。)
(二)碌曲县甘南黄河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隶属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制定年度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项目规划。
2、制定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
3、衔接各行业部门做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支持体系3大类23个方面项目的上报、下达、前期、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尕藏南杰,男,藏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碌曲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三)碌曲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隶属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全社会各项节能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监测标准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标准。
3、负责制定全县节能管理、能源审计、节能监督、节能监测、节能检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4、负责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及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验收工作。
5、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能源系统报表的报送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监督。
6、负责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重点能耗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县重点用能单位以及项目企业能源管理统计培训、教育、宣传工作,做好节能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
8、负责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资格认定、管理等工作
9、负责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组织工作。
10、负责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处罚违法用能行为。
11、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乔丽英,女,汉族,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碌曲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主任。)
(四)碌曲县粮食稽查大队,属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粮食收购资格证》;检查粮食收购者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粮食收购政策。
2、检查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库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粮食技术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4、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
5、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管者是否政府制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量规定。
7、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8、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地方政府《粮食应急预案》承担社会义务,执行相关规定。
9、依法查处造法经营活动和违法经营者。
10、综合分析,及时上报粮食需求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11、承担社会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的统计任务。
12、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银花,女,藏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碌曲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主任。)
五、联系方式
总机/传真:0941-6621190
局长办公室:0941-6622009
物价局办公室:0941-6622393
负 责 人:苏努次旦
办公地址:碌曲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