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单位简介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二、领导简介
周塔才让,男,藏族,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局长。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二)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完成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管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三)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配合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执法监测。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单位、企业或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承担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挂牌督办、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完成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碌曲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1、负责对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及情况汇总上报。
2、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3、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6、负责所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7、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负责远程自动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自动监控系统营运工作,建立相应运行档案,及时采集、通报排污数据信息。
8、负责所管辖区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9、参与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0、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白永峰,男,藏族,1967年7月出生,任碌曲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二)碌曲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负责承担开展甘南州地表水、饮用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固体废弃物、底质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样品采样与现场监测工作;各类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新产品检测和新技术鉴定现场调查监测;履行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的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建立全州生态环境遥感和GIS数据库。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的综合分析与评估;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监测业务的受理、样品的接受、流转、监测报告的发放;
编写日常环境质量报告、综合性报告、监测快报、政务信息编报;负责二级、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的综合分析与评估;生物、土壤等生态要素环境质量的采样监测与报告编写
(负责人:石启文,男,藏族,1987年4月出生,任碌曲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41--6625182
办公地址:碌曲县政府统办楼二楼
负 责 人:周塔才让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