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梁明光深入洮河沿岸开展巡河工作,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县政府副县长、县级河长杨永成、才让东智,县委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任人陪同调研检查。
梁明光深入红科沟巡查了洮河上游河段河道治理整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县城引水工程选址建设等工作,查看了洮河碌曲县段省界水文监测断面水文站运行情况,省级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情况等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梁明光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河湖治理,解决水问题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迫切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定位的要求上来,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认真进行普查,科学规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管、不失管,落实好、贯彻好、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将河湖流域环境治理常态化,始终坚持环境就是民生的理念。要强化河长工作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发动各方力量,引导人人参与治理、人人爱护环境,不断提升沿河群众人居环境。要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各级河长要按照巡河方案要求,走马上任、履职尽责、巡河治河,对各自责任河段,要求各级河长要做到心中有数、行动有方、落实有力,河湖河长与责任单位要形成合力,上级河长与下级河长要共同发力,河湖管护与社会参与要齐心协力,共同建设“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的美丽新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