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顺利开工,6月19日至20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全县的13个砂石料厂进行逐一排查摸底,排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砂石料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资金概算的百分之五十缴纳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