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住宿餐饮服务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酒店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州工商局〔2015〕65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开展住宿餐饮服务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日常维权执法和年检验照工作,重点对住宿餐饮服务业设置最低消费、限制自带酒水、强行收取包厢费、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费用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累计整治住宿餐饮业经营户65户次,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对住宿餐饮服务行业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掌握经营主体的数量、规模以及与之相关的消费申诉、举报等情况,仔细查找住宿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督促经营主体完善服务制度,建立行业规范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转变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达到诚信、公平、守法经营的目的,要求各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辖区住宿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或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确有违法违规的酒店,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