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至4月2日,碌曲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首先,检查组深入玛艾、尕海、拉仁关、双岔等司法所,实地查看《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资料、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情况。最后,检查组在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县司法局局长万玛才让,就近年来《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玛加就此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卓玛加副主任对我县《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司法局做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执行部门,近年来在人民调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硬件设施配备齐全,《人民调解法》宣传资料形式多样,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档案整洁清晰,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检查组结合本次检查情况,就如何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人民调解的文书格式有待完善,人民调解案卷应当添加自治地区的特色,尽量使用藏汉双语进行整理和保存。二是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时,应当更加重视《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充实人民调解人员,加大对人民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和素质。四是积极与县人民法院沟通,理顺人民调解组织与县人民法院之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