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碌曲县阿拉乡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阿拉乡环卫工作站位于阿拉乡九青村西南角,距村579m
3、项目概况:建设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及垃圾焚烧处理站,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t,设计使用年限10年,年处理生活垃圾3530t。总占地2000m2,其中焚烧站占地507.76m2,配套办公管理用房94.72m2。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建设1座10t/d垃圾焚烧处理站,并配套建设值班室、回收物品存放间、危废物品储存间、进场道路等。总投资765.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豆工 联系电话:18706920600 邮箱:985070308 @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