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积极推广“扶贫车间”经验的意见》(甘人社明电[2018]63号)文件和《关于加强“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建档立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全面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条件公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经所在乡镇推荐,由县人社局、农牧林业局、扶贫办共同认定尕海镇尕秀村晒金滩帐篷城为我县首家“扶贫车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直接向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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