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碌曲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经逐级审核合格的拟购置机具人员进行公示。本期公示国补资金9.9930万元。(详细名单附后)
1.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从2014年5月30日起到2014年6月6日止。
2.反应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反应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机局、县财政局反应问题。
4.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上述人员从公示期满次日起按规定陆续办理相关手续。
5.举报电话:0941—6621184 0941—6625050
公示单位:碌曲县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 碌曲县农机局 碌曲县财政局
2014年5月29日
附件: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汇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