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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碌曲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10:57:07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碌曲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现将《碌曲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碌曲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8日


碌曲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省、州、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随机抽查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切实解决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检查随意性、选择性办案等问题,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督实施。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及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好随机抽检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结果运用、信息公开以及共享等工作。

第五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局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应及时提出动态调整的建议,研究制定并按要求公布随机抽查事项调整清单。

第六条根据随机抽查工作需要和不同监督检查对象,局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负责分类逐项建立局本级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本级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构成,按照熟悉检查的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第八条局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交由局办汇总,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重复检查。

第九条局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熟悉拟检查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十条为确保随机抽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局各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随机摇号或抽签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局业务分管领导到场监督,抽取过程填写现场记录单,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必要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摇号或抽签过程。

第十一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监管相对人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三条因群众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或线索等原因对涉案检查对象进行的调查核实,或者因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对象开展的监督检查不适用本细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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