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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09:54:3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碌曲县各市场主体: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是市场主体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市场主体2021年年报公示将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现在距离年报截止日期只有15天,尚未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若因故在截至时间前未进行年报公示,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黑名单”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碌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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