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后调查,碌曲县正元堂百货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涉嫌在网店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且存在无资质销售药品的情况。自2025年3月13日起,我局通过电话通知该店负责人前往碌曲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调查,但负责人至今未到现场配合。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我局拟将碌曲县正元堂百货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碌曲县正元堂百货店负责人应主动与我局联系,并前往碌曲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进一步调查。如对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告期满后,若该店负责人仍未配合调查,我局将正式作出将碌曲县正元堂百货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联系地址:碌曲县市场监管局勒尔多东路12号
联系电话:0941--6621909
碌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