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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2025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及后续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09:39:0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为切实加强我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资产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2025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白银援建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投入形成的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帮扶项目资产全部纳入确权登记范围。资产需状态良好、在用且未达报废年限,无重大权属纠纷或纠纷可通过确权解决,未形成实物固定资产、权益性资产的不纳入统计。

二、资产类型界定

1. 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林牧林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种养殖设施等固定资产和牛羊猪牲畜等生物性资产,以及投入市场经济主体经营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 公益性资产:涵盖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卫公厕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3. 到户类资产:指通过财政补助帮助脱贫户形成的户用水井、安置住房、农机具、圈舍、牲畜等归农户所有的固定资产和生物性资产。

三、确权登记规则

1. 公益性资产:村域内项目确权到村,跨村项目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或乡镇,跨乡镇及行业专属项目确权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2. 经营性资产:优先下沉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或县级实施的项目确权到实施单位,合作项目按合同约定确权。

3. 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不动产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四、工作时限与流程

1.时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结束。

2.流程:按照“调查、审核、公告、登簿” 的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及时确权登簿,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颁发所有权证书(或告知书),(公告期不少于15天),公告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资产所在地指定场所发布.

五、异议处理与联系方式

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提出,工作人员将依法调查核实,异议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方.

联系电话:0941-6621152

联系地址:碌曲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六、其他要求

1.本次确权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资产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管护到位,坚决杜绝资产闲置、流失。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确权登簿颁证结束后,乡镇、行业部门等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开展资产移交,签订《资产移交书》,协议约定移交时限、移交人员和移交内容。

3.对公益性资产,所有权人建立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制度,及时开展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工作。

4.对经营性资产,涉农企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资产运营方案、开展清产核资、规范账务管理、科学分配收益、防范经营风险等工作。


特此通告


                                                       碌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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