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2020年碌曲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经逐级审核合格的拟购置机具户进行公示。本期公示中央补贴资金12万元。(详细名单附后)
1、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从2018年6月15日起到2018年6月22日止。
2、反应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反应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各种方式,向县农机局、财政局反映问题。
4、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从公示期满次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举报电话:0941-6621184 0941-6625050
公示单位:碌曲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碌曲县财政局。
碌曲县农机局 碌曲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