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碌纪办发〔2018〕29号)精神,倡导风清气正良好风尚,引导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县审计局以三项举措来规范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清明祭祀纪律。
一是加强节前廉政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碌纪办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并提出严格要求,号召班子成员首先带头落实,其他党员干部也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清廉、文明过节。
二是强化廉洁祭扫制度。严禁个人动用公车扫墓,严格落实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严禁以祭扫为名收受审计对象和相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严禁以回乡以祭扫为名接受审计对象或相关关系人提供的春游、踏青、公款宴请等。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按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以身作则。
三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节日期间将单位公务用车由主要领导管理,单位值班人员和其他人员加强对单位公车在节日期间使用的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党员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或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