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您好!欢迎访问碌曲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基层动态

【疫情防控 碌曲在行动】碌曲县自然资源局告知书2020-02-02

发布时间:2020-02-02 00:00:00 作者: 来源:魅力碌曲 阅读次数:

告 知 书

全县各有关单位、广大干部群众:

为了加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管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对外开放,坚决杜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扩散、转运贩卖等行为。 二、健全完善消毒防疫制度。配置与存栏动物数量相适应的消毒设备,提高消毒防疫频次,建立消毒灭源工作台账,采取一切措施严格做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笼舍的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 三、疫情解除前,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严密封控隔离,坚决杜绝人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阻断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的接触途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应对突发情况准备。 四、密切关注饲养动物的健康状况,出现饲养动物死亡或疑似疫病现象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和兽医主管等部门上报,配合做好养殖场所隔离封控和样品釆集、送检等工作,并做好防范人与饲养动物交叉感染疫源、传播疫病等工作。 五、主动配合当地公安、动物检疫、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检查督导。因管理不力,疫情上报不及时或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吊销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等手续,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碌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日

上一篇:【疫情防控 碌曲在行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阿拉乡在行动

下一篇: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李万才深入玛艾镇村社看望慰问定居藏胞和重点境外藏胞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