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周年工作方案
2015-06-03     浏览:

为了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有效发挥碌曲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工作职能,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碌曲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有关条例规划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碌曲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工作任务进行归纳梳理,形成以下周年工作方案,以供工作中参考。

一、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投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加快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提高全县防灾减灾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并落实碌曲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我县已根据有关法律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县气象灾害特点,制定并由县政府办印发了碌曲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单位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和规划要求,科学开展气象灾害防御。

(二)组织召开碌曲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建立气象监测系统。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气象监测系统设备、设施建设,加快多要素自动气象灾害监测站和突发公共事件移动监测站等项目建设,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

(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暴雪、低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五)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能力,统筹规划全县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县气象局要建立与政府信息平台的链接,形成较强的数据共享能力,从而建成权威、畅通、有效、快捷的气象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为县政府及县属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大力推进气象信息、预警信息的公共服务能力,依托全县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发挥手机、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以及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作用,在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地带、旅游休闲集聚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等处增设气象灾害预警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提供服务。

(六)加快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气象信息员主要任务是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县气象局要会同有关组织和单位定期对气象信息员开展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气象信息员的经费补助,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区、重点保护部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各单位的协调配合能力。

(八)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防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获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设特色农业及水源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和标准化作业点,将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十)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重要工程设施造成不良影响。

(十一)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完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安装建(构)筑物的雷电防御设施。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检测,开展对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强化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制定和完善防雷规划与农村防雷设计方案。

(十二)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十三)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气象、科技等部门要把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县科普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更多的科普平台和资源。加快推进气象科普示范点建设。县气象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气象信息和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十四)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可在年度联席会议上一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