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斗争,深挖细查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对学生实施恐吓、侮辱、殴打等欺凌行为的“班霸”“校霸”或团伙组织。
(二)校园周边涉“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三)实施“校园贷”“套路贷”及电信诈骗的黑恶势力。
(四)教唆、拉拢、诱骗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五)在校园及周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阻碍交通、破坏学校财务等威胁师生权益的人员。
(六)缠闹学校、妨碍教育教学秩序、威胁恐吓师生以满足其不合理诉求的人员。
(七)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及摊点。
(八)依靠地方宗族势力、社会人员或公务人员“保护伞”,强占校舍校产、阻挠学校建设、强卖强买或垄断学校食堂等经营权不服学校监管的人员。
(九)依靠公务人员“保护伞”非法办学、非法办班人员。
(十)依靠公务人员“保护伞”或地方势力,专横跋扈、目无法纪、无职业道德、侵害学校或师生家长权益的干部职工。
(十一)涉“黄、赌、毒”或“高利贷”活动的教职工。
(十二)其他方面侵害或威胁学校及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或社会乱象。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1.举报电话:0941-6621183
2.邮箱举报:838110828@qq.com
3.信件举报:通过信件直接寄到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邮编:747200。
4.来访举报:直接到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扫黑办举报。(碌曲县教科局二楼教育股)。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教育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