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碌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出扶贫开发的战略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方案贯彻落实。研究全县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与策略。
(二)制定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编制扶贫开发的年度计划,提出实施计划,计划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按计划拨付项目扶贫资金。
(三) 负责对各项扶贫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审查、立项、上报、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跟踪检查。
(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督察部门查处有关违纪案件。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农牧业和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依据。
(六)制定全县科技扶贫规划,搞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监测统计,负责扶贫宣传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对口帮扶工作。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帮扶工作规划,协调办理有关事宜。
(八)协调重点产业开发工作,协调小康工程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编制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人员为17人,其中离岗待退1人,退休6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768.33万元,支出总计5728.79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554.11万元,增长30%,支出增加2476.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加大 。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6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8.7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9万元,占10%; 项目支出5450.5万元,占9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8.04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增加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6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5万元,占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1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5682.7万元,占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24万元; 人员经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25万;津贴补贴99.38万;退休费17.61万;等)。公用经费15.580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44万;印刷费3.47万;手续费0.0703万;邮电费2.34万;差旅费2.26万;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0.072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碌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