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共青团信息宣传工作。
(三)负责青工、青农战线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青年开展科技学习、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希望小学的争取等。
(五)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工作的指导;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等。
(六)在县综治委领导下,负责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负责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团委目前共有一个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28万元,公用支出29.04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本年度总收入为12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占总收入100%,本年度总支出为125.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28万元,公用支出29.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0.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0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5.6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本年度总收入为125.32元,本年度总支出为125.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28万元,公用支出29.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0.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0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5.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21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
3、会议费3万元;
4、培训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