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报表计划及调查方案,并对其制定的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三)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确定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农村统计、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商贸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
(五)审定、管理、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
(六)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汇总、整理和编印全县各类基本统计资料,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全州统一组织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
2、人员情况:实有人数15人,在职15人。编制数16个,统计局核定人员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统计局现有所属事业单位1个,碌曲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1、本年支出年初预算210.59万元,决算数39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4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59.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66万元)。
2、本年收入381.08万元,本年支出399.48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其中人员经费25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公用经费支出9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年末结转和结余63.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33.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7.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76万元(基本工资:50.92万元,津贴补贴:137.52万元,住房公积金35.46万元,医疗、养老保险31.88万元,奖金3.98万元)公用经费97.6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6万元。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控制支出,关心爱护单位的一切财产、物资,精打细算,反对铺张浪费。
2、单位一把手为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长对会计工作负全权责任。财务审批实行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审核证明,主要领导审批,动用和开支各项经费须经局长核批后,财务人员才可划拨和核报。
3、财务人员应按规定公布和通报经费收支情况,增强经费收支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财产物资管理。物资采购、验收、调拨、转移、报废、清查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按国家、省、市、区有关物资管理的规定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采购物资必须事先造计划,经批准后方能购买,经过验收入帐方能报销经费。每年进行一次清点盘查,对盘亏、报损、报废资产,按审批程序报批。
5、严禁公物私用,因公使用公物的,离职离岗时立即退还原单位。故意损坏、无故遗失的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