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下设县委巡察办办公室。
1.纪律检查委员会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3.负责调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查处乡级纪检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会同县直各党委、党组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县直机关纪检组长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5.承办州纪委监委、县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2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5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245万元,较上年增加273.67万元,增长28 %。其中:人员经费1102.7万元,较上年增加268.2万元,增长32%;公用经费142.2万元,较上年减少1.63万元,下降1 %。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1101行政运行901.3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在职职工人员支出年预算1102.7万元,在职职工64人。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245万元
(2)津贴补贴356万元
(3)社会保障缴费149万元
(4)住房公积金16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2万元
(1)退休费8.7万元
(2)抚恤金14.4万元
(3)奖励金167.1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37.8万元
(1)办公费49万元
(2)维修(护)费7.6万元
(3)会议费0.5万元
(4)培训费1.3万元
(5)公务接待费1万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7)印刷费2.3万元
(8)电费4万元
(9)邮电费4.7万元
(10)差旅费32.1万元
(11)劳务费2.3万元
(12)其它交通费用3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21年部门决算公用经费142.2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万元;
3、会议费0.5万元;
4、培训费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