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2023年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
2023-06-21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一、部门职责

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制定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管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查出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为;负责全县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暖、园林绿化、城区道路、城市亮化及相关市政实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区棚户区和乡镇危旧房改造工作;开工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县城乡建设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全局总编制人数35人,现有正式职工53人。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城乡保障股三个股室,下属二级单位三个:碌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碌曲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碌曲县环境卫生大队。下属两个企业,分别为自来水公司和污水处理厂。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0817.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17.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438.73万元,增加87.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5万元。

转移支付收入9728.6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0817.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817.18万元,预算增加9438.73万元,增加68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7.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591.8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39606.5万元。

5、其他支出5205.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17.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953.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6.21万元,增长2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环卫工工资计入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9728.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730.68万元,增长795.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35.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84万元,增加1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等自我评价,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形成评价报告。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国家政策设立用于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棚户区改造支出:反映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以外的转移支付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节能环保转移支付支出。


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土壤等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城乡社区转移支付的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公益性资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