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碌曲县文化馆预算公开
2023-06-21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碌曲县文化馆于1958年设立,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领导,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搜集、整理民间文学艺术遗产。

(二)机构设置: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为副科级,正馆长1名,副馆长1名。文化馆现有编制13个,在职干部职工19名,退休6名。

(三)单位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舟高路10-101号。

二、202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55.9万元,支出总计355.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3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3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9万元,占100 %;

本部门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5.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7.92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6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3.76,占 7%;卫生健康支出22.96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4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4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暖气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8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预算0万元。

4.办公费7.5万元,与2021年基本一致。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与2021年基本一致。

6.印刷费0.3万元,与2021年基本一致。

7.邮电费0.05,与2021年基本一致。

8.维修(护)费0.8,与2021年基本一致。

9.水费0.05,与2021年基本一致。

10.电费0.3,与2021年基本一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文化一体机3台,便携式笔记本2台,台式电脑3台,碎纸机1台,复印件3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