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碌曲县统计局预算公开
2023-06-21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报表计划及调查方案,并对其制定的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三)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确定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

(四)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农村统计、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商贸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10个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

(五)审定、管理、提供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

(六)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汇总、整理和编印全县各类基本统计资料,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管理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统计局现有编制16个,其中行政编6名,事业编制10名。现有正式职工13名。内设机构个1个。专业科室包括: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制度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二)综合统计专业

负责承担全局政务、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完成全县国民经济进度统计与年度统计综合核算,提供综合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完成五年一次的投入产出调查、发布统计公报,编印统计资料,提供小康监测报告。

(三)工交财贸专业

承担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专业的定期报表、年报统计工作以及公路运输能源消费、国内游客等各类调查。

(四)农村统计专业

负责全县农牧村社会经济全面进度统计和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按期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统计分析报告,提供农情预测预报和农情信息。

(五)社会科技专业

负责搜集整理提供社会、劳动工资、科技、劳动力及就业、人口、《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服务业等方面的统计资料,承担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及人口变动调查的具体业务指导;负责社会科技方面的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

(六)法制检查专业

负责《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地方统计法规在全州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及统计违法行为,承担年度名录库的维护与更新、城乡属性编码工作,办理人民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议案、意见和来信来访。

(七)能源统计专业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和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情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分析研究。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293.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3.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69万元,增加3.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93.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93.72万元。预算增加9.69万元,增加3.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1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7.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93.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69万元,增加3.14%。

1. 工资福利支出278.8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是:统计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2023年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0万元, 2023年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79.84万元,资产净值为29.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公务用车1辆,已上缴财政局待处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主要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