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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碌曲县旅游局决算公开
2016-09-28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附件1:

甘南州碌曲县旅游局 2015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2016-9-27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旅游业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实施监督制定全县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旅游统筹工作。

(三)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

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申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和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全县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责任。

(六)推动全县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旅游国际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县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七)组织、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行政机构一个。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11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3万元,公用经费718.4万元。

(二)项目支出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中支出了:津贴补贴23.06万元,奖金5.09万元,医疗费:3.05万元,奖励金:0.3万元。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8万元。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办公费:48.59万元,印刷费:120.6万元,咨询费:50.5万元,手续费:1.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护)费:58.5万元,租赁费:88.3万元,会议费:183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等支出82.6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195.5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5万元,会议费192万元,培训费1.04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3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17万元;

3、会议费192万元;

4、培训费1.04万元。

五、当年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2015年年初经费预算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尤其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由于我局工作人员增加,对外宣传、节庆活动力度变大、范围更广,致使我局公务费超出了年初经费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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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