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2016年碌曲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2016-05-17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6年碌曲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1、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州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审理发回重审案件以及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按照督促程序办理支付令案件;

4、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县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8、管理县法院有关经费、物质装备和枪支弹药;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11、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2、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人民法院决算为部门本级预算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附件:

\2016年碌曲县法院预算表